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按低级填写。车辆维修和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在有关规定颁布后执行。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按照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运输服务分类填写,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6、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办 理 要 求
客运
1. 需有经营业务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
2. 要有符合条件规定的驾驶人员。
3. 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从事客运需有明确的路线和站点方案。
6. 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方便群众的等因素。
货运
1. 需有经营业务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
2. 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 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 货物
1. 五辆以上检测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2. 车辆都需配有必要的通讯设备。
3. 其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押运人员都需在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